宝安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
2月23日,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宝安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就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工作发出《宝安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开展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如下:
一、请各商业写字楼的物业服务单位立即对照《宝安区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对本单位落实疫情联防联控主体责任进行自查。未落实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二、请各街道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商业写字楼的疫情防控情况,包括疫情防控宣传、出入口人员车辆检查监测、清洁消杀等工作进行检查。
三、请区住建局派出检查组,对各街道商业写字楼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抽查。凡是检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宝安区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好商业写字楼疫情联防联控主体责任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诚信扣分及列入宝安区物业行业“黑名单”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宝安区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出入管理
(一)实施封闭管理,关闭所有非必行通道,尽量减少人行与车行出入口,可通行出入通道(含车行道)按需设置温控检测区,要求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对进出人员实行双向体温检测,并设置临时观察点,对体温≥37.3℃的人员,立即将其带至临时观察点(或隔离区),登记其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三)非本物业使用单位职工及车辆,物业管理单位需取得物业使用人同意方可放行并做好访客登记。
(四)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快递物品投递至投递柜中或设置集中暂存区域。
二、复工排查
(五)物业使用单位需在本办公场所门口及大厅张贴《疫情防控自查公示表》,并将《疫情防控自查公示表》、复工人员名单、湖北籍返深员工名册(含联系方式、执行隔离情况等)报物业管理单位。
(六)建议物业使用单位采用弹性上班、远程上班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暂停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严控会议人数和时长。
三、人员设备管控
(七)大堂、前台、首层电梯厅、出入口等区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人员密集,保持人体间一定距离,减少公共区域排队等候,可在室外开阔区域进行排队。建议企业安排错峰上、下班。
(八)在电梯入口设置提示牌,通过限定乘坐人数(如每轮6-8人乘坐同一部电梯)、调整载重等方式,避免密闭空间内人员聚集,倡议低楼层客户尽量使用步行楼梯。
(九)推荐采用自然通风办公。办公场所采用空调通风(包括新风、风机盘管、VAV、过滤系统、风柜等)的,要安排专人按照相关指引对相关设备及其部件的清洁和消毒进行严格控制,做好消毒消杀等工作。
(十)严禁企业员工集中就餐,应充分做好隔离就餐措施,或采取打包分派方式分散就餐。
(十一)关停除办公和生活外的非必须公共场所及有关配套设施,严禁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四、清洁消杀
(十二)每日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大门口、电梯间、楼梯、走廊、车库、洗手间的清洁消杀消毒不少于四次。保持电梯通风系统处于常开状态,并正常使用,采用喷雾消杀方式对轿厢空间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十三)在写字楼入口、客服中心门口、电梯等位置配置免洗手部消毒液,张贴标识,提醒客户及员工积极进行手部消毒。
(十四)加强对公共区域垃圾桶的管理。每日对生活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桶周边2米的地面消毒不少于2次。设置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专用垃圾桶,将废弃口罩等垃圾处理做好记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五、宣传告知
(十五)在客服中心门口、园区出入口、接待区域、卫生间等区域张贴疫情防范、佩戴口罩要求等宣传资料,播放防疫宣传视频。
(十六)公共区域及电梯消杀情况及时公示,一楼大堂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每日防疫信息播报以及官方信息,引导员工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六、落实责任
(十七)所有物业使用单位需履行疫情防控承诺,承诺主动执行政府和物业管理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如实申报,严格落实员工疫情排查责任及内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