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条 党员干部应与醉驾酒驾绝缘
“早知道事情会那么严重,说什么也不能酒后开车啊!”在接到区纪委监委对其开除党籍、调整退休费待遇的处分决定时,某街道原副处级干部Z某悔恨不已。据介绍,这已经是今年来宝安区纪委监委处理的第22起党员干部醉驾案件。
近日,宝安区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宝安区党员干部醉驾案件梳理分析。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区因醉驾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共计37人。其中,普通党员22人、公职人员15人,其中,包括3名科级干部和2名处级干部。这些被处分人员中,有29人因醉驾被判处刑罚,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余7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政务撤职等处分。
小行为大代价。醉驾酒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纪法尊严的践踏。谆谆教诲在耳,前车之鉴在前,为何仍然不断有人以身试法?
原来,当晚Z某与朋友聚会,自认为喝得少,送走朋友后,觉得自己还很清醒,就开车回家了。“想着就在家门口,一脚油门就到了。哎,都是侥幸心作祟啊!” 回忆起当晚的场景,Z某后悔不已。最终,Z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同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酒后驾车危害大,因一时侥幸抱憾终生,令人惋惜。”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醉驾酒驾后果如此严重,为何还有那么多党员干部“前仆后继”?区纪委监委通过梳理这37起醉驾案件,发现主要是5种侥幸心作祟(见右图)。
通过梳理分析这些醉驾案件,不难发现大多数因醉驾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规定,而是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侥幸心作祟,造成严重后果。党员干部醉驾酒驾,不仅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还要按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因醉驾被判处刑罚的,将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还将被开除公职;即使是退休干部,也将视情节轻重受到降低或取消退休费待遇处理。对于危险驾驶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也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以上处分。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绝不是小事。区纪委监委希望全区党员干部认真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与醉驾酒驾绝缘。
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通讯员 宝纪宣
侥幸心1
离家近,挪一挪就到了。
今年5月,某区国企高管D某也因醉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其主管单位作相应处理。“就500米,拐个弯就到,不会那么巧就被查到吧,没想到……”面对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D某泣不成声。据了解,当晚D某与朋友吃饭喝了酒,心想喝酒的地方离家近,应该不会被交警查到,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被“逮住”了。
侥幸心2
喝得少,少喝一点没啥事。
同学聚会、老友相聚偶尔会遇到有人强人所难,拿面子说事,常用语就是“少喝一点没事!你一点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因面子过不去,醉驾被查的人也不少。某街道科级干部C某就是其中一例。去年7月,C某和几位好友聚会,无奈朋友一直劝酒。C某也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喝过意不去,少喝一点开车应该也没啥事,结果却摊上了大事。
侥幸心3
晚出行,这么晚了没人查。
今年1月19日凌晨1点,南山区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小车在马路上走走停停,形迹可疑。于是上前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某事业单位职员L某满脸通红、全身酒气,当即对其进行测试,结果证实L某涉嫌醉酒驾驶。“当时心想天气那么冷,时间又那么晚,应该没人查,哎,都是侥幸心在作祟啊!”在交警的询问下,因醉驾被查处的L某悔不当初。
侥幸心4
多绕行,走高速和小巷。
“走大道交警查得严,高速查的可能性比较小……”2016年5月,某街道党员干部Q某,刚上福田区广深高速就被执勤民警查获。当晚凌晨1点,Q某和同车朋友在外吃饭喝了酒想驾车回家,走大道担心会遇到交警,于是便选择绕道高速回家,结果刚上高速就“栽了”。
侥幸心5
隔了夜,酒精早就冲淡了。
去年1月某日早上6点,某街道党员干部L某在车辆行驶途中,与同车道行驶车辆发生追尾。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发现肇事车主L某满身酒气,于是便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L某涉嫌醉驾。但此时才早上6点,怎么一大早就喝酒?在交警的追问下,L某道出了实情。原来L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吃饭喝了不少酒,当天早上想开车回单位上班,自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没想到却因“隔夜酒”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