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企获了质量奖 别忘申领奖励金

获得2018年度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可在5月16日至6月15日进行申请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何柳)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获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4号)文件规定,该局将对宝安区2018年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2018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含大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含大奖、提名奖、鼓励奖)的宝安企业可以开始申报工作。

记者获悉,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均为政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百万级大奖,是企业标准、设计、质量、品牌、信誉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圳作为全国首个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始终把质量强市作为城市发展的重大长远战略,自2004年开始创办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均树立起“质量标杆”。市政府对市长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获奖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对于每年获得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宝安企业,在得到国家、省、市给予的奖励外,宝安区政府也将给予同等配套奖励。对于2018年度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宝安企业,可在2019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申请配套奖。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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