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举行企业刑事合规协作会签仪式

全力护航宝安企业健康发展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陈桥思)为更好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8月21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宝安区司法局在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企业刑事合规协作会签仪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宝安区司法局局长詹文烈、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冠明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宝安区司法局代表共同签署《关于企业刑事合规协作暂行办法》,双方将围绕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宝安区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的选任、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独立监控人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调查、规划、监督的作用,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撑,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及市场竞争力,避免企业因法律风险遭受巨大损失。

据了解,企业刑事合规是指涉嫌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等主体,在独立监控人的监督及帮助下,针对刑事风险的识别、控制方面的漏洞,建立并完善预防、发现和制止企业违法犯罪行为的内部控制机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刑事法律规定。独立监控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企业委托,对企业刑事合规情况进行调查、规划、监督的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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