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宜停车”泊位恢复正常收费标准
福永街道温馨路宜停车位及告示牌。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何柳/文 刘安邦/图)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发挥路边停车收费管理对规范交通秩序、调节交通需求和治理交通拥堵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市民短时停车需求,自2020年7月23日起,全市“宜停车”泊位恢复正常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宝安辖区内目前可使用泊位共计4276个,分别分布在湖滨中路、新乐路、兴华一路甲岸路、开屏路、自由路、黄屋村路、乐群二路、龙珠路、华夏路、罗田路、玉竹路、和丰路、玉丹街、甲岸路(宝安中心段)、宝兴路、海秀路、宝华路、银晖路、海星街、金桂街、银田路、兴业路、悦和路、悦和路(西乡北段)、悦和一街、金海路、银田支一路、银田路(西乡北段)、碧湾路、宝田一路、凤凰岗路、宝民二路、建安二路、新庄二路、锦花路、群辉路、新安四路、新安三路(上川北段)、文汇一街、流塘路(上川北段)、上川路、宝民一路一巷、裕安二路、公园路(上川东段)、龙井二路(上川北段)、洪文路、兴华二路(上川东段)、洪浪南路、新安二路、新安三路、兴华二路、宝农北巷、宝农南巷、建安一路、龙井二路、龙翔路、永泰西路、政丰北路、温馨路、新田大道、青年路、育才路、河滨南路、石岩大道、沙三路、沙壆三路、将军路、蚝乡路、沙中路、上南路、松明大道、下十围路、新安四路、广盛路、凤凰岗路、洪浪南路、新庄二路、河西龙珠路等路段。
宝安辖区内均为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收费标准,恢复正常收费标准后,二类区域将按照工作日7:30-20:00首半小时1.8元、0.5-3小时每半小时3.6元、3小时后每半小时6元;非工作日10:00-20:00首半小时0.9元、0.5-3小时每半小时1.5元、3小时后每半小时2.5元的标准收费。三类区域将按照工作日7:30-20:00首半小时1.2元、0.5-3小时每半小时2.4元、3小时后每半小时4元;非工作日10:00-20:00首半小时0.6元、0.5-3小时每半小时0.9元、3小时后每半小时1.5元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