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法律参谋 打牢依法防控基础

疫情防控中,区政府的法定职责和权限是什么,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如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宝安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科长龙金宁牵头,做好区政府部门法律参谋。

司法人主动作为主动担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龙金宁当机立断,一方面取消原定的春节出行计划,另一方面,在工作上重新熟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可能涉及的问题提前进行梳理。

1月23日,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宝安区政府紧锣密鼓地筹备防疫工作,作为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的职责之一,区政府出台的各项措施、通告都要进行法制审查,整个春节期间,龙金宁和科室的其他同事一直在加班。

“除了法制审查,疫情当前,我们司法人还要主动作为、主动担当。”龙金宁说,区司法局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指引》。此外,区司法局制作了《疫情防控“十不得”法律提示书》,在《宝安第一课》电视频道开设《局长说法》栏目开展疫情防控“权威说法”,引导社区居民守法防疫。

做好政府依法防疫的法律参谋

2月1日,龙金宁被抽调到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负责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决定、通告、指引进行法制审查,并对各单位、各街道遇到的法律问题、特殊个案给予法律支持、指导。

“社区一位居民在深圳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奶奶突然去世,要回老家(非疫区)奔丧,能否解除居家隔离,由哪个部门解除?”龙金宁最近就对这样一个特殊个案提供法律指导。“当事人因与疫情发生地的人有密切接触,处于居家隔离状态。了解特殊情况后,该社区不清楚应该由谁来批准解除居家隔离措施,所以就向我们求助。”龙金宁说,考虑到现有居家隔离观察规范对需离深而中途解除隔离措施并无明确规定,遂指导作为居家隔离监管统筹主体的社区工作站牵头,在核实被隔离人奔丧事由属实,社康体检没问题的情况下,作出提前解除其居家隔离措施准许其离深回乡奔丧的决定。

“依法防控是做好防控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我们工作说到底,就是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把好法制关,夯实依法防控的基础。”龙金宁说。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罗洁娜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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