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消委会发布消费提醒:暑期游安全为先,不盲目追求低价游


暑期是旅游出行高峰期,也是旅游风险和意外的易发时段。近年来,参团旅游是不少家长暑期带孩子外出游玩的第一选择,但也带来较多的消费纠纷,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参团旅游消费提醒。

●提醒一:

旅游莫一味追求低价

参团旅游请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有资质的旅行社,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欺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团队游应注意甄别网上信息的可靠性,谨慎对待利用QQ群、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促销信息,慎重选择。不少在线旅游网站推出“秒杀”“特价”等活动,面对低价诱惑,先问清限制使用条件,看清合同已包含内容和需自理项目,不能将价格作为唯一选择标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提醒二:

参团务必看资质 合同务必要签订

游客参团时要“先签合同、后付款”,务必要求旅行社提供其对公账户,切勿向旅行社任何工作人员私账进行汇款,尽可能避免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缴纳费用,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如需参加购物或接受自费项目,必须按照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行社签字确认,旅游者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避免日后纷争。

同时,外出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意外保险等合同,合同约定要细致,旅游者和旅行社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旅游者切记务必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内容,同时要求旅行社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标准(是经济型酒店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是高铁还是动车);餐饮标准(有几菜几汤,几荤几素)等等,把以上这些环节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纷争。

●提醒三:

出现纠纷务必及时投诉

如果旅途中发生纠纷,旅游者应保持冷静,理性对待纠纷。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事态。造成自身权益进一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在行程结束后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吴星星 通讯员 苏泳娴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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