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警方端掉一个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吕静)一个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共8名犯罪分子被抓获归案,涉案金额近10万元。近日,宝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赖旭潮等8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至4年、罚金2千至3万元不等。

2017年以来,赖旭潮、吴绮婷、吴征彪、陈炳阳、张建南、卢海涛、陈松、钟伙松及曾传烽(另案处理)陆续加入名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该团伙以“家庭”为单位,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道某出租房集中住宿、共同生活。该团伙以传销形式吸纳、发展团伙成员,团伙成员通过手机微信、QQ等网络社交软件,以女性身份刻意添加男性被害人为好友,并有目的与之发展暧昧关系,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编造自己或家人生病急需用钱或没钱交房租等多种借口,骗取被害人钱财(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收取骗得的钱财)。

在行骗过程中,遇到被害人打电话或者要求语音聊天时,则由女性成员吴绮婷应对。该团伙成员相互传授经验和交流心得,诈骗所得的钱财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统一上交给上线,住宿及日常生活的费用从诈骗所得中支出。据赖旭潮陈述,他们住在一起的9个人称为一个家庭,他是家长,负责家庭成员统一吃饭、睡觉、起床,休息时手机由他统一保管。

2018年2月份起,被害人黄立龙在宝安区燕罗街道等地被上述诈骗团伙骗取了人民币约1700元。同年7月2日15时许,公安机关抓获赖旭潮等8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作案用手机10部。据调查,该团伙中,8人合计诈骗金额近1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赖旭潮等8人涉嫌诈骗,诉请宝安法院依法判处。

宝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赖旭潮等8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至4年、罚金2千至3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贺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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