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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消费 见证满意 2021宝安满意消费品牌年度评选启动

2020年,宝安区投诉总量12770宗,投诉量全市第四;现有和解企业2503家,位居全市第三。但根据深圳市消委会对2020年各区消费满意度的调查显示,宝安区投诉处理消费者满意度在全市排第六,位居中下,和解成功率偏低,暴露了部分商家对待消费者诉求存在不重视、不主动,以及处理方式不专业等问题。为进一步营造诚信经营、和谐消费环境,提升宝安区消费品牌价值,打造区域诚信特色品牌,持续提高群众消费满意度和企业获得感,宝安区消委会联合宝安日报开展“2021,满意消费在宝安”主题活动,并正式启动2021宝安满意消费品牌年度评选工作,重点在汽车、房地产、购物、酒店(餐饮)、教育培训、金融理财、旅游等消费热点领域展开。

宝安1143家企业加入消费信用评价

记者从宝安区消委会获悉,2020年,宝安区共计1143家工商注册企业加入消费信用评价工作,开通315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成为消费评价指数企业。为了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树立典型的诚信企业品牌形象并提供优质服务,2021宝安满意消费品牌年度评选工作将通过行业自荐、消费体察、服务评议、市民投票、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从“品牌美誉度、服务满意度、用户忠诚度”三个方面对宝安区重点消费领域的重要商家开展评审。

经过初评筛选、专家复评、线上投票、现场评测等环节,活动组委会将综合评审产生“2021年度满意消费品牌(商家)”,并向全区宣传推广对百姓生活起到重要影响的诚信品牌。同时,组委会将于2022年初,举办2021年度满意消费品牌(商家)授牌仪式。

“3·15”特刊树立榜样力量

3月15日,本报消费周刊将率先推出《3·15满意消费在宝安特刊》,对2020年度诚信经营、深受消费者信赖的品牌进行报道,重点讲述诚信企业故事,推介企业品牌形象,树立榜样力量,弘扬诚信美德。

此外,本报消费周刊开设的“满意365”专栏将一如既往接受消费者的举报,发挥媒体平台作用,与宝安区消委会等职能部门一道,构建起一张商品消费安全监督大网。

郑思韵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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