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重拳整治电动车销售市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电动车销售门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查扣不合格电动车头盔。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查扣辖区问题电动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电动车整治工作,从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生产及销售环节产品质量进行监管,对无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重拳整治电动车市场乱象。
数据是最鲜活的佐证。经过多年来该局强有力的监管与严厉打击,宝安辖区门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已很难发现,宝安辖区内电动车生产经营企业数量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由2016年的23家减少至3家,下降了87%。与此同时,在执法力度不减、巡查频次增加的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问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的绝对数和立案数均呈下降趋势。2019年,该局查扣各类问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共149台,与2018年查扣数量905台相比,下降83.5%。
一把手靠前指挥 加强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肃清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重拳出击。
加强组织领导。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成立了电动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组和执法行动组,做到组织、人员、职责、措施到位。
加强工作部署。今年以来,该局在党委会、局务会、安全生产季度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每月形势分析会等各类全局性的会议上作了共计19次电动车整治的工作部署。制定下发12份关于电动车整治的文件、通知和通报。与此同时,多次召开电动车整治工作会议、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约谈会、道路交通安全电动车整治部署会等专项工作会议及约谈会。会议要求,该局各科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扎实开展电动车及其相关配件的综合整治,扩大整治深度和广度,加强与街道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切实降低电动车的事故率。
每周开展整治 严查不合格经营企业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严格按照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组织相关科所每周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至今,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668人次,查扣质量不合格、伪造认证标志等各类问题电动自行车794台、电动摩托车260台,共计1054台,立案查处295宗,已罚没入库735620元。
聘请第三方外包公司,加大分类监管工作力度。该局今年继续聘请第三方外包服务公司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分类监管等级评定以及日常辅助巡查,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各监管所。
开展飞行检查及督导督查。为进一步掌握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执行新国标的情况,今年6月份,该局质量科联合稽查科组成两个督查组,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了飞行检查及督导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监管所及外包服务公司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质量抽检,对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严格查处。该局除配合省局、市局对电动自行车开展监督抽查外,还主动加强对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执法抽检力度,2018年、2019年分别向区政府申请专项经费,对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充电器、电池进行执法抽检,已抽检200多批次,对存在不合格电动车的经营门店进行立案查处。
加大宣传力度 正确选购合格电动车
该局注重加大宣传,规范电动车生产经营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形成部门监督、主体自律、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该局督促辖区内300多家电动车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不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做到守法经营;同时制作了“严禁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及电池”宣传标语,张贴于电动车销售门店的门外;将注意充电安全、骑行佩戴头盔等提醒事项张贴于电动车车把手的显著位置,规范电动车生产经营活动,强化消费者使用安全的宣传引导。
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该局在电动自行车监管领域做了系列创新宣传:一是在“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推送《选车你只看“颜”?重点不是先看这个标识吗?》微信推文,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电动自行车,点击量达7600多次;二是针对新国标实施,制作新版宣传海报,张贴在所有销售门店内;三是制作浅显易懂的宣传手册《电动自行车,您选对了吗?》在宝安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现场向市民派发,不少市民深入了解了假冒伪劣产品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危害。
近期,该局还在《宝安日报》等刊登公告,引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合法经营。与此同时,该局在销售门店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向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警示消费者深圳是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应认准CCC认证标志和新国标信息,若发现销售未获得CCC认证或不符合新国标产品的情形,可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宝安日报记者 张爽 通讯员 岳辉跃 郑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