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一商户外扫垃圾扫来千元罚单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马永锐)日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深圳如火如荼开展,对各项市容环境都有高标准、严要求。执法部门全面倡导规范沿街商铺经营,要求做好“门前三包”。然而,个别商户为了自身方便将门前通道充当临时“垃圾桶”,随意就把垃圾外扫到门前道路上,影响市容整体环境。8月26日,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就查处一宗违规从临街门店向道路清扫垃圾行为,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罚款。

当天下午15时许,当执法队伍巡查至桥头社区,发现该一商户工作人员正在店面前清扫生活垃圾,一些塑料袋、纸皮被清扫到路中。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该工作人员进行劝诫教育,要求商家立即进行清理改正,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开出1000元罚单。经过现场清扫,道路恢复通畅。目前,当事人已缴纳了罚款,表示今后会自觉,对门店前垃圾进行清扫收集,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执法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很多商户不远处都设置有公共的垃圾容器,并不存在无法处理垃圾的情况。然而,总有一些人选择这样不文明的行为,直接将垃圾扫到自己店铺门口。其实,做好基本的“门前三包”,店铺门脸干净了,才能更好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张钊]

图片新闻更多+

街道新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