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落实责任 宝安将建设174个创文示范点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李立治)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3大板块、12个测评项目、88项测评内容、180条测评标准进行测评。宝安根据测评标准对区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筹建设好全区174个文明创建示范点。

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宝安结合前期工作和当前实际情况,严格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全面发力,高质量、高标准地落实好各项工作。

宝安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相关的47个责任单位,分为“1+10+13+23”组织架构,以部门为“条”,街道为“块”,条块结合、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其中24个单位与区政府签了文明创建责任书,其余23个相关创建部门都有一定的创建任务。

各街道各部门将逐条逐项地对标对表测评体系中思想道德、诚信守法、青少年成长等9个领域40条创建工作红线,对过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立行立改,攻坚突破,确保取得实效。同时组织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进行入户走访、解答问题,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区文明办将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好“宝安第一课”、新市民文明培训、社区邻里节等活动,统筹好174个文明创建示范点的建设及“文明使者”百人志愿服务队伍的有关工作,加强大型活动公共文明管理,激励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区内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滚动式、高密度宣传。各街道各相关部门综合运用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牌、工地围挡等载体,加强公益广告宣传,传播社会正能量。各社区深入社区、学校、工厂等,对创建工作进行多层次、有重点的广泛宣传。

宝安吃准吃透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定期跟踪工作进展,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推动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升。

“1+10+13+23”推进创文

“1+10+13+23”,1个统筹部门即宣传部,“10+13”个重点创建单位(10个街道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等13个部门),都与区政府签了文明创建责任书;其余23个相关创建部门,都有一定的创建任务。

部门为“条”,区宣传部统筹全区工作力量,吃准吃透创建工作要求,及时上传下达,加强检查督促;13个重点创建部门和23个相关创建部门,对本部门及主管整个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要加强指导,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街道为“块”,10个街道进一步拓展到124个社区,对每个板块进行统筹辖区各类资源和力量,落实创建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创建工作负全责。


[责任编辑:贺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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