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刘静)7月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海斌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宝安区开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下称《条例》)执法检查,实地考察新安熟食中心和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养老院食堂,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宝安区《条例》实施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副区长高志远参加活动。
近年来,宝安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全市率先提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加大经费投入,严格规范执法,监管水平和效能不断提升。宝安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平稳可控、稳中向好,食品抽检覆盖率保持在9批次/千人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食品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数连续两年全市第一,“食品安全状况”绩效考核满分,并列全市第一,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了20个百分点,并持续保持在70%以上,全区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根据前期调研和宝安区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体制机制、监管措施、打击处理、社会监督、宣传教育等五个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走访了7个街道、调研了10个部门、召开座谈会21次,实地查看涉食品安全场所35处,发放问卷调查表1200余份;组织区检察院、资深律师、专家学者对14宗涉食品安全案件开展抽查评议;同时,以消费者身份到重点区域开展暗访,并制作专题纪实片。
彭海斌表示,宝安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全面、有力,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成果值得充分肯定。彭海斌对进一步加强宝安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四个最严”的要求,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二是要加大条例宣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