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证不拴绳随意遛 犬主人被罚款500元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罗捷)5月6日,石岩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出一张“不文明养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巡查至宝源社区麻布老村时,发现一只未拴狗绳的犬只在人行道随意走动、随地小便,站在一旁的犬只主人却放任不管,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良影响。为防止出现犬只扰民、伤民事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责令停止不文明养犬行为。

经调查,该犬只未登记办证,属于违规养犬。执法人员耐心宣讲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依规养犬,并愿意按规定缴纳罚款。

今年以来,石岩街道综合执法队积极开展犬类整治,疏堵结合,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延伸执法区域。各社区综合整治中队采取日常巡查管理和重点时间段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购物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域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遛犬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巩固街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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