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走访调研宝安区消委会,深入了解消费者维权情况
人大代表与区消委员相关人员座谈。
3月26日下午,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伟邦等执法检查组成员,一同走访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向宝安区消委会秘书长刘俊斌、党支部书记张振华等深入了解宝安区消费者维权情况,并重点听取区消费者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与建议。
座谈会上,刘俊斌秘书长汇报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对近年来区消委会工作情况进行介绍,特别对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近年食品安全类投诉作出详细汇报。
据了解,根据12345、12315及3·15消费通等系统数据统计,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2018年度共受理消费投诉9654宗(不含来信、来函、电话和上门投诉等)。食品安全投诉共计63宗,投诉问题主要是购买过期食品、在实体店消费后因食品问题导致突发肠胃炎等。
刘俊斌秘书长表示,去年区消委会在人手不足、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履职尽责,全面完成整年工作任务,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维权服务,取得新的成效。
会上,宝安区消委会专业人员建议,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为关切的问题,应充分利用街道“一街一车一检”,高效快速检验,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同时,应不定期联合执法人员和基层志愿者,整合外部资源,借助外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认真听完汇报后,对区消委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新《食品法》颁布,将对消委会赋予新的职能和义务。要创新工作思路,整合资源和力量,努力解决市民消费纠纷,不断提高消费者幸福指数。
区人大法工委主任王伟邦就“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做了详细说明,并建议对食品消费维权问题进行依法调查、调解,督促企业诚信经营。陈锦花代表建议整合资源,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志愿者现有力量组建专家委员会。徐丽华代表建议依托区义工联和街道义工组织参与调解维权。邬建军代表建议组建区法律援助专家委员会。杨柳静代表就食品安全问题执法提出建议。
会后,刘俊斌秘书长对人大代表一行的到访表示感谢,希望双方共同携手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宝安日报记者 吴星星 通讯员 江如和 苏泳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