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宝安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的一封信
宝安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为提高我市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抵御风险能力,深圳市政府决定由各区(新区)政府出资按年统一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一、谁可免费享受该项保险?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享受本项惠民保险。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
2.独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3.父母及独生子女为共同被保险人,但是不包括父母双亡或父母双方都不具有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
二、参保人需要交多少钱?
保险费全部由各区(新区)政府承担,参保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三、参保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投保手续由各区(新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办理,参保人无需申报、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四、保险期限多长时间?
保险期限一年,每年办理一次(本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六、不幸出了保险责任事故,如何申请理赔?
请致电向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报案,按专员指引提交理赔材料或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自助理赔。
十、本保险由哪个公司承保?
经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对“独生子女家庭保险项目”公开招标,该项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标承保。
十一、重要提示
以上为项目简介,仅供参考。详细的项目情况及服务团队,请扫描本二维码并关注“亲深圳”微信公众号查询项目情况(点击:便民服务—独生子女家庭保险)。
深圳市宝安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0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曾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