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违法行为案解读

2019年9月2日,福永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前往某科技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该单位主营业务为电子设备配件、音箱成品加工,生产环节涉及锂电池存储,存在电池燃爆的风险。执法人员通过检查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台账,发现其涉及电池燃爆事故现场处置演练台账、照片等材料缺失,街道执法人员经口头询问后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经审查,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现场培训(涉电池燃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但自此之后,该公司便未进行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演练。

经执法人员查明,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定期组织电池燃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该条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进行处理。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据此责令某科技有限公司于5周内整改完毕,并处行政处罚伍仟元整。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应落实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秉持“防患于未然,消危于即临,控制于初起”的理念,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落实好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是企业应当结合本单位的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有力支撑的应急预案工作组。企业决策层、管理层要亲自参与编制和预案演练落实工作,明晰本人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二是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做好预案编制与演练活动工作,做好本单位危险源的基础评估。应急预案内容应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搞照搬照抄,演练活动必须贴合实际效用,演练的组织者、参与者要进入应急状态,不搞形式表演、不搞千篇一律。

三是企业应按照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针对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四是企业进行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分析演练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对应急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并对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材料及实施过程中相关图片、视频、音频资料归档保存。

五是应急演练活动应当与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岗位培训相结合,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风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坚决打击各种渎职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要依法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不仅要对主体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制度合法性、要素完整性、信息准确性进行检查,还要着力审查制度落实的实效性、可操作性、衔接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企业应急制度时,应当核查预案内容是否对本单位具体事故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具有针对性,应当核查应急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当核查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实际覆盖企业具体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应当询问演练相关人员是否对作业危险和岗位环境情况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应当核查企业是否在应急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与长期动态调整工作。

宝安日报记者 陈影 通讯员 黄沛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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