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将新增3.3亿元专项债用于治水

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文 记者 宋璐/图)宝安区将新发行十年期的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用于水污染治理项目。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下称《义务教育法》),审议2020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主持召开会议,副主任李献荣、毛伍元、欧瑞志、刘红瑛、赵俊平、苏喜金出席会议。

副区长梁敏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贺远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艳红、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冠明,10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学法工作安排,郭瑞琼作《义务教育法》专题讲座。郭瑞琼讲解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含义、立法宗旨、立法概况、主要内容,同时简要介绍了宝安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和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教育监督支持工作的情况等。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全体成员学习《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增强对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为切实推动宝安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和更加扎实有效的监督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宝安区2020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根据深圳市财政局相关通知,此次深圳市分配宝安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3亿元,全部用于宝安区水污染治理项目。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宝安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及其支出事项需纳入调整预算安排。

本次调整预算增加收入总规模3.3亿元,均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增加后,宝安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达到613.3亿元。本次调整预算完成后,宝安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7.4亿元,在债务限额以内。宝安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比2019年新增23.3亿元。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十年期,将于近期发行。

郑阳、王卫华、白建文、赵俊平等人大代表在会上表示,当前疫情持续蔓延、国际经济形势不断下行,宝安的经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今年的部门预算编制较早,建议区政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坚持底线思维,做好思想和工作准备,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量入为出,结合实际预判经济形势,及时做好应对疫情和未来经济不确定性的预案,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认真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六保”任务。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受外部环境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加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宝安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财政收支趋紧。面对这种严峻的收支形势,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争取到了一定额度的专项债务,缓解了宝安区刚性项目支出压力。本次预算调整主要是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宝安区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的,合法合情合理,区人大常委会给予全力支持。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相关决议和公告见09版)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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