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对复诊社会医疗机构开展防控工作专项监督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杨林 通讯员 林健东 孙志斌)近期,宝安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经自评合格后恢复诊疗服务的社会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
连日来,卫生监督员对辖区社会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一看现场、二提问题、三查记录”的方式,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培训演练、物资储备、预检分诊点设置和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多项细化指标进行详细监督检查和指导。
截至3月13日,全区共检查132家社会医疗机构,其中,有82家社会医疗机构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并正常开展诊疗活动,有57家社会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控方面还存在如防护用品储备不足、未规范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按规定设置隔离点、未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等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宝安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医疗机构监督巡查力度,指导社会医疗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不断压实社会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严防院内交叉感染,为患者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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