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11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国资局局长王大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同时书面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会议认为,2018年,区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较好地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从两份报告来看,《综合报告》比较全面反映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总结了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思路;《专项报告》反映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总量、分布、结构、效益等情况,比较详细报告了区属国资国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情况,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思路。同时,会议也指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尚未有效到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建立健全;国企之间同质情况较多,物业经营方式多为出租,甚至出租给“二房东”;产业空间空置率较高;创新发展活力不够,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监管有待加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有待调整优化;激励约束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国企的示范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报告制度需要继续完善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报告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目前,我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不利于有效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区政府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逐步做到该管的要科学管理、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不越位,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二、加快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我区国企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有的甚至还未建立董事会;有董事会的,其决策权未得到有效落实等,不利于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为此,要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要接受股东会、监事会监督,认真履行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要结合实际,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选聘经理层试点,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要不断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选好外部董事。同时要加快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其他组织建设,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进一步提升国企运行效率。

三、科学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区国有企业分类不够具体、不够科学,企业之间多数存在同质、功能交叉重叠情况,不利于科学监管,也不利于有效促进各类国有企业发展。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摸清国资国企家底,对国有企业深入细化分类。在此基础上,实施“一类一策”改革和监管,切实增强改革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国企改革,要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优化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员工市场公开招聘,坚持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构建员工正常流动和退出机制。

四、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我区企业国有资本的布局不够科学合理,主要表现为:企业国有资本有限,但多个国企同时投资开展多个产业空间拓展项目,投资过于分散;区属国有企业产业空间拓展情况明细表显示,我区国企产业空间拓展也未能以市场为导向,在空间拓展建筑面积中,市场过于饱和的办公、研发及商业等用房占比多,而市场稀缺的工业厂房占比少,而且后续资金十分紧张。这种情况不利于项目的加快推进,不利于服务宝安制造业发展,不利于更好更快地发挥投资效益,而且还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区政府及国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意识,积极推动企业间同类业务专业化整合,算好资本回报这本账,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本布局,切实推动国有资本向有效服务宝安制造业创新发展领域集中,向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福利的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集中,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效益。

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与社会整体水平相协调、与企业经营效益等绩效目标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推进商业类企业逐步实现市场化薪酬管理。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对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完善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细化风险分类指标,对于重大投资及并购、改革改制等决策要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审慎进入高竞争高风险行业,严格把控境外投资风险。

六、充分发挥国企在产业服务、城市运营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转变我区国企以物业出租为主的单一的经营方式,完善物业经营管理制度,严控“二房东”行为,积极创新发展模式,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切实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我区制造业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多拓展生产性用房(M1),带头保障制造业发展空间,在平抑市场厂房租金方面发挥好“稳定器”和“调节器”作用;要优化招商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力度,精确支持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入驻,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物业经营管理效益;要适应我区城市运营发展需要,支持国企加大投资建设立体智能停车场,有效破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支持国企加大投资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补齐我区治污短板,加强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七、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一是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完善报告的体系、结构。二是进一步完善处置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其处置情况按项目化、表格化的要求,纳入每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中。三是充实国有自然资源总量、结构、分布和保护利用等内容,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四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源头管理,加快资产清查和确权的进度,同时要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五是加快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六是不断扩大国有资产报告范围,逐步将储备土地、公路等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的政府资本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



[责任编辑:舒芳莉]

图片新闻更多+

街道新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