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惩治相结合 织牢生命安全保护网

西乡街道举办“家‘圆’行动·要抱不要暴”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请问习惯性谩骂,是属于家暴行为吗?”“属于!”11月22日晚上,新安街道凯旋城里气氛火爆,居民们正在积极参与“拒绝家暴 ‘宝’家平安”反家暴宣传活动中有奖问答环节,其中反家暴小剧场让市民了解反家暴的各种知识。

家庭本该是避风的港湾,却因暴力成了欲挣脱却逃不出的牢笼,这样的悲剧如何才能避免和化解?在反家暴工作中,宝安区一直在前行。宝安区六届四次党代会和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制定出台家庭暴力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工作思路,并迅速行动,开始了建立反家暴体系的新一轮探索。在宝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推动下,宝安区多个部门联动,预防、保护、惩戒相结合,多管齐下,搭建起了家庭暴力源头预防化解和快速应急处理处置体系,逐步织牢生命安全“保护网”,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宝安样本”初步形成,进一步提升了宝安社会治理水平,促进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

开展反家暴“花式”宣传 让市民学会对家暴说“NO”

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家暴行为就不再属于“家事”。今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是宝安区“反家庭暴力宣传周”,各街道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反家暴宣传,提高市民群众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唤醒社会各界人士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能力。反家暴宣传周特别活动中,各街道陆续召开反家暴工作总结会议和优秀案例评析会,总结《八条措施》落实情况,对家暴高危案件进行研讨,分享与评析家暴高危案件优秀处置案例。其中西乡、航城街道分别开展反家暴情景剧演出活动,让大家在观赏剧情的同时学习反家暴知识;福永、福海街道分别组织开展反家暴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反家暴队伍的业务水平;沙井街道开展反家暴游园会活动,让大家寓教于乐,学习反家暴知识。

今年1月,宝安出台了《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综合运用了依法惩戒、人民调解、心理干预、救助帮扶、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法律权威,提升部门联动的效率,提高反家暴专业度,实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章可循。《八条措施》在深圳市率先建立了未成年人被家暴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学校教师、医务人员、物业管理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及时劝阻、帮助、处理,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妇联组织投诉”。除了《反家暴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等报告主体外,《八条措施》还增加网格员、楼栋长以及物业管理员作为报告主体,并实行问责制度。《八条措施》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如明确人民法院要为未成年人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并在24小时内签发;明确在区妇联设立家暴防护中心等,同时制定了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的“工作流程图”和“工作指引”,搭建起了宝安推进反家暴工作的“总纲领”。

结合智慧管理平台 全流程智能闭环处置家暴

“智慧城市”建设是宝安区利用大数据平台、现代信息和通信科技手段,重构了城市治理体系,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提供了宝贵经验。反家暴工作也与“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在了一起。宝安区发挥智慧管理平台的基础和优势,强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运用,在今年4月开发了国内首个“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调处平台”,实现了妇女儿童保护“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全流程信息化查办”。

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调处平台将联动处置“五个维度”整合、嵌入平台,实现妇女儿童保护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全流程信息化查办。平台可以进行任务自动推送,根据案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高中低”分级分类管理,结合当事人诉求,将案件自动分拨给公安、妇联、司法、法院、街道社区等部门协同处置;平台可以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紧扣事件的发生、处置、化解三个关键节点,形成案件上报、任务分拨、分类处置、回访跟踪全流程智能化闭环管理,逐案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还能在线督办考核,案件处置责任到人,人机绑定,“事过留痕”,案件状态和处置责任情况在线可查,业务数据直接通过系统进行实时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对分拨处置、跟踪督办进行量化考核。

针对家暴高危个案,宝安区会立即召开联席会议,向各部门通报个案情况,召集各单位和部门一起协同调查和处理。此外,宝安区还组织开展全市首个“同心圆”女性支持小组,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彼此倾诉和共同成长的机会,建立相互帮助的支持网络。

全区一盘棋联动 形成反家暴合力

宝安明确公安、妇联、司法、法院、社区五个单位为反家暴主要责任单位,实施“首接负责,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多管齐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形成了反家暴工作的合力。“首接负责制”即首先接到案件的单位对案件负有牵头和统筹责任,以避免不同单位间相互推诿;在此原则下,首接部门综合案件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案件在五个责任单位间有序流转,形成“依法惩戒-开展心理疏导-开展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开展后续关爱帮扶”多管齐下的有序格局。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区共化解家事情感纠纷案件3869宗,区检察院受理儿童虐待案件为零;区妇联“馨和家园”工作室共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个案1905宗,服务5475人次,开展危机干预个案84宗,其中家暴高危个案76宗、自杀危机个案8宗(包括2宗现场干预自杀个案)。经强制报告受理的未成年人家暴案件共48宗;区公安分局共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309份;区司法局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援助案件25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1703件,调解成功1660件,成功率97.5%,防激化率100%;区民政局庇护家暴及救助未成年人26人次;区法院共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9份,比去年同期增长72.7%;全区各部门开展反家暴教育培训、宣传活动800余场。

经过半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宝安区反家暴体系初见成效,多部门协调联动、全流程闭环处置的矛盾纠纷防控疏导机制已初步建立。许多人和家庭在这张防护网的保护下,走出家暴的阴霾,重新沐浴阳光;整个社会也更加和谐、稳定,为“共享家园”再添温暖。

宝安日报记者 陈影 通讯员 李佩 文/图

遇到家暴,这些知识点一定要掌握!

●首先,马上远离施暴者。防止家暴发生或进一步严重。

●立刻报警。警方及时出警,可以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出警记录和告诫书是认定家暴事实的重要法律证据。

●就医。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如造成人身伤害,诊疗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

●向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妇联等组织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可限制施暴者的行为,令其远离受害者,如违反可依法追究责任。

●寻求庇护所。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求助当地的专业公益机构。部分公益机构可以提供综合的资源支持和指引。


重点提示

报警电话:110 宝安区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338

宝安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55-29997301


[责任编辑:贺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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