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推先行示范区建设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李立治)11月14日上午,宝安举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专题讲座,邀请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作专题辅导报告。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德主持讲座。区领导李献荣、毛伍元、欧瑞志、刘红瑛、赵俊平、苏喜金、柳丹,以及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约600人参加学习。
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赋予深圳“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对深圳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据悉,深圳正在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昨日上午举行的专题学习会上,蒋溪林就“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几点思考”主题,深入讲解了《意见》的丰富内涵。参与授课的学员们表示,讲座从法治的角度去看先行示范区建设,内容深入浅出、贴合实际。本次学习有助于广大干部用法治的眼光看待基层工作、用法治的思维开展基层工作,思考先行示范区建设之于基层工作和改革的重要意义,拓宽了干部的眼光和思路。
[责任编辑:贺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