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组织学习《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

宝安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记者 谢莹)7月19日上午,宝安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邀请市规划设计院专家总规划师王燕解读《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各部门领导干部细致了解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职责,增强三防战线的法律意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副书记,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等约630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理论,全面介绍《条例》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系统阐述了《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深入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结合宝安区实际情况进行了延伸讲解,列举了案例进行了剖析,加深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增强三防战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宝安区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更加法治化、制度化。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8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风的地方法规,从立法层面巩固了全省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解决了全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对于依法预防和减轻全省水旱风灾害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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