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攻坚克难严格办案

宝安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1月份以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安排,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2月26日,宝安区检察院便成立以检察长任小组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和要求并就贯彻和落实问题进行相应部署。同时,该院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涉黑涉恶的大案要案均由院领导带头办理。其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王某西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成立的专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多举措攻克案件办理难点,并出庭支持公诉获得良好庭审效果。

宝安区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在深圳市率先启用黑恶势力性质犯罪案件标识,以便于准确反映工作成效,防止数据统计出入,确保全院工作“一盘棋”。就涉黑涉恶案件的收送案、专项标识等工作,积极与辖区内的公安机关沟通,从2018年3月份开始,司法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均开始对涉黑涉恶案件粘贴统一的专项标识。同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该院建立公、检、法案件移送和办理的“绿色通道”,通过畅通办案通道,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效率。

宝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广东省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结合该院实际案例,编撰深圳市检察机关首部涉黑恶势力案件办案手册——《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恶势力案件及常见案件办案手册》,该办案手册向宝安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光明公安分局等侦查机关进行赠送,为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帮助。

宝安区检察院严格落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侦查活动程序合法正当、证据收集及时完整、侦查阶段案件定性准确。办理王某西等81人涉黑案时,公安机关实施收网行动后,该院第一时间组成专案组,及时、积极提前介入,使得前期的侦查工作具有较高的针对性。同时,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宝安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焦防范治理,封堵管理漏洞,坚持打击和整治并重,及时将办案发现的行业漏洞和问题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宝安区检察院对黑恶势力案件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大案,办理了王某西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某保等人“套路贷”新型犯罪案件,南山某会所涉嫌组织卖淫罪案,某“黑诊所”案件等大案要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攻坚克难,使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办理王某西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宝安区检察院知悉该案收网后,立即指派专案组提前介入。专案组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证据补查,不仅充分证实原有犯罪事实,同时成功追捕3名团伙成员,追加起诉17宗犯罪事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通过针对性的法庭讯问提纲,揭露被告人无罪辩解的矛盾错漏,并以多媒体的示证方式,将大量的证据分类、依序出示,直观、有力证实了该组织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使46名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阶段当庭表示认罪。

在接下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宝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量的投入,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攻坚克难、严格办案,为宝安人民创造幸福安宁的生活环境。

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赵怡然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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