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条负面清单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

工业园区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近年来,宝安区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梳理责任主体负面清单为抓手,深入实施“大宣讲”“大警示”“大执法”“大安全”“大试点”“大队伍”六大措施,创新探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绑定”模式,全面降压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取得良好成效。

228条负面清单勾勒“宝安标准”

宝安区实行“头雁工程”,由区主要领导深入调研,研究出台《宝安区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作为主体责任落实的“宝安标准”。

为了推动《实施意见》切实有效地实施,宝安区成立由区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应急管理、住建、交通等47个行业主管部门及10个街道。

《实施意见》针对工业园区,出租屋,住宅小区,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零星、小散工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易发生交通事故车辆8个易发生亡人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梳理生产经营活动中业主、“二房东”、物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等33类责任主体共228条负面清单,并明确67条法律责任(罚则),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制定推进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分节点明确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通过召开18次联席会议、6次现场交流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大举措”构建“宝安模式”

围绕“宝安标准”,宝安区深入实施“六大举措”:大宣讲、大警示、大执法、大安全、大试点、大队伍,探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宝安模式”。

大宣讲——“婆婆嘴”模式,充分发挥“宝安第一课”平台作用,将228条负面清单作为培训内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人数达139.33万人。实行大体量、全覆盖、循环反复的“婆婆嘴”强化教育模式,让主体责任入脑入心。

大警示——“拉黑”模式,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约谈制度,通报192家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实行出租屋“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出租屋纳入租赁“黑名单”,依法不予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推行建筑行业“红黑榜”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政府优惠政策、招投标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向金融机构通报。

大执法——“重拳”模式,详细梳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清单,明确执法责任;以工业园区为抓手,重点加大对园区业主、“二房东”、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探索“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第三方巡查”监管模式,强化源头监管。

大安全——“并进”模式,让工业园区全面提升。在全区1596个工业园区实行“965”安全提升,通过硬件提升“九大行动”、制度提升“六大设置”、管理提升“五大体系”,全面压实园区主体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增加安全生产违约条款,明确全区246家股份合作公司主体责任。

大试点——“多点开花”模式,探索出租屋隐患整改公示,试点在300余栋自建楼内逐一设置隐患整改公示清单,公示业主、“二房东”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进度,倒逼责任落实。开展工业园区交叉检查;试点电动自行车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任命工作;试点安全员挂职锻炼。

大队伍——“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宝安区现代化社区治理“一核六体系”优势,全区1000余名安全员全面下沉社区,基本实现每个网格都有安全管理员,每名安全员都能通过微信群面对面帮助企业整改隐患,不断强化企业辨别隐患能力,完善整改措施。

经过1年多的实践,“宝安标准”和“宝安模式”的成效初显,主体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各类责任主体主动增加投入、主动整改隐患的现象明显增多,初步实现责任主体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改变“政府热、企业冷”的被动局面,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较大改善,涌现出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示范企业,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宝安日报记者 陈影 通讯员 常萌萌 张荣芳 文/图


[责任编辑:贺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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