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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环保祭扫的通告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追思先烈、纪念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倡导错峰祭扫。预计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区公墓群众祭扫高峰为3月30日、31日,4月5日至7日,每日祭扫高峰时段为8时至12时。请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时段,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避免交通拥堵。

二、倡导安全祭扫。祭扫活动要严格火源管理,公墓、骨灰寄存场所不燃放鞭炮、少焚烧祭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大力提倡鲜花祭扫、无烟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活动。请广大市民爱护环境,自觉收集祭扫垃圾。

四、禁止在公墓外竖碑立坟进行祭扫活动。禁止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五、各公墓要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提供优质、文明、专业的服务,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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