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开出辖区首单垃圾分类违规罚单

以罚促改 助力打造“无废城市”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贺靛婧 通讯员 陈曼 莉罗捷)10月9日,石岩街道依法对辖区某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000元,开出该街道首单垃圾分类违规罚单。

据悉,自9月1日垃圾分类条例实施以来,该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辖区70多个物业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等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在10月9日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三祝里、塘头又一村、上屋新村、黎光村等城中村、物业小区存在未按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设施不完善、垃圾收运不及时、餐厨垃圾未按规定投放等情况。经询问,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条例不了解,且物业管理公司未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引导。

对此,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未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对该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元。据统计,截至10月9日,该街道共开具整改通知书822份,立案处罚33宗。

下一步,该街道综合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力度,定期“回头看”,杜绝“回潮”现象,通过以罚促改,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助力石岩街道打造“无废城市”。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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