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固废法》普及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开展新《固废法》解读宣讲会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李梦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新《固废法》修订幅度很大,对工业固废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定废物、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有了明确规定,对市民和相关企业都有了新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于9月28日至29日在宝安区宝民二路西乡会堂主办了“2020年环境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新《固废法》解读”普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邀请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优秀律师张弢、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祝凤瑞担任主讲人,面向宝安区城管局、住建局、各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及社区环保联络员近300人展开培训。

作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深圳一直在摸索如何实现固废“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以“先行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经验并逐步推广。为此,宝安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探索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新《固废法》的施行,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借此契机,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研制宣传手册,印发了《告企业书》,同时划分3个片区,组织各职能部门参与新固废法修订整体宣讲解读会。

宣讲会上,为了更透彻地对新《固废法》进行解读,张弢律师从新《固废法》修订的背景出发,详细归纳了新《固废法》修订的内容,重点剖析了新制度、新举措,着重强调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重点。

祝凤瑞律师从我国环保法律体系出发,梳理了环保法的庞大脉络,紧密围绕讲座主题,重点讲解新《固废法》修订的十大亮点,以及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引入鲜活案例,使严谨的宣讲增添生动色彩。

据介绍,此次新《固废法》修订力度大、新增内容多。相较于旧法,新《固废法》修订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一是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二是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三是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四是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五是完善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六是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跨省转移、信息化监管等内容;七是健全保障机制。增加保障措施一章,从用地、设施场所建设、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产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政府资金安排、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社会力量参与、税收优惠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八是严格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种类,强化处罚到人,同时补充规定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随着本次宣讲活动的圆满结束,2020年环境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接下来,宝安管理局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面向机动车维修、医疗机构、电镀、金属加工、危化品等行业企业进行新固废法专题宣讲解读,面向执法、办案人员对诉讼中常见的固废执法问题、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规范等内容进行执法培训,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固废知识宣传,形成一批培训视频回放库,推动辖区各界依法履职尽责,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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