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彪率省、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率队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文 记者 刘安邦/图)7月15日,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率省、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实地调研检查宝安区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继续补齐宝安在残疾人保障方面的短板,把残疾人保障工作作为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一件民生大事来抓,为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更好发展,不断增强宝安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人大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瑛,副区长李懿,区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检查。
近年来,宝安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制定了残疾人“十三五”行动计划,建立了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社区+机构”三级托养服务体系、“四个一”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等机制。与此同时,检查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宝安区存在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较低、社会救助发展不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等情况,影响和制约宝安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尚未完全落实。
本次是第6次执法检查,张志彪一行先后来到新安街道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和宝安区残联儿童早期干预中心,实地调研这两个机构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康复、残疾人社会保障等领域,提出加强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重视发展残疾人教育、关注残疾人心理辅导、建立残疾预防体系、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机制、促进残疾人“线上”就业等意见和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的问题,李懿逐一回应。他表示,宝安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充分吸收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把残疾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将宝安残疾人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张志彪指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投入、全力支持残疾人保障工作,宝安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细、范围广、效果好,代表提出了大量贴合深圳和宝安实际、充满情怀和担当的好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
围绕进一步深化加强残疾人保障、推动宝安残疾人事业发展更有温度更具深度,张志彪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强化目标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确保残疾人共享宝安发展成果,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继续补齐宝安在残疾人保障软件和硬件方面的短板,不断健全优化残疾人保障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好残疾人脱贫、就业、社保、康复、教育等基本民生问题;要把残疾人保障纳入宝安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并编制残疾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把残疾人保障工作作为实现“弱有众扶”的一件民生大事来抓。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加强残疾人工作专职队伍建设,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残疾人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是残联的工作,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民政局的工作,全社会都要尊重弱势群体,政府要积极做好法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让扶残助残成为宝安全社会的共识。
张志彪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进《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将残疾人群体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