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印发《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居民签署诚信公约。

西乡街道诚信示范街。

■核心提示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崇尚诚信,百业兴,则国强盛。

近年来,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宝安区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聚力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实现“五个率先”,夯实信用体系建设根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年,宝安区委政法委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信用推进社会治理”为抓手,围绕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试点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宝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结合宝安实际,制定印发《宝安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记者看到,此次发布的《工作要点》包括五大内容、20条措施,内容涵盖前瞻性研究如信用标准研制与应用、创新信用激励、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信用修复服务机制等内容,精准发力推动“信用宝安”建设向纵深发展、再上新阶。

“五个率先”聚力打造信用体系建设标杆

近年来,宝安区坚持以“信用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为思路,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应用,营造诚信氛围,不断拓展、创新,聚力打造全国区县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杆,初步实现了“五个率先”。

率先建立信用标准

宝安区在全国率先发布“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两个团体标准,主导和参与《科研信用信息征集规范》等三项国家信用标准研制工作。2019年5月,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批复宝安区为全国首个区县级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试点。目前,宝安正受邀参与全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标准制定工作。

率先建立三类主体信用档案

据悉,宝安区率先建立法人、自然人和房屋三类主体信用档案,房屋楼栋信用档案系全国首创。目前,全区97.7万家法人机构、574.1万名自然人、17.5万栋楼栋全部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信用数据8.9亿条。

率先建立信用承诺制度

宝安率先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宝安信用承诺书”荣获“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目前,宝安信用承诺制度已推广到高层次人才认定、安全生产、政府采购、积分入学、市场监管等领域,累计归集信用承诺书12万份,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率先实现联合奖惩智能化

宝安率先实现联合奖惩智能化,其经验在全国推广。据了解,宝安区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出台22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办理131项补贴事项进行限制。同时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和政务服务系统,失信主体在申请办理联合惩戒限制清单内事项时被自动限制,实现了无人工干预的智能化应用。

率先实施“诚信+”战略

言必行,行必果。据了解,宝安率先实施“诚信+”战略,与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其多个应用场景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

譬如,宝安搭建商事主体审批监管服务信用一体化平台,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向“优审批强监管”转变,获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政务优秀实践案例50强”;宝安率先推出“诚信+出租屋”工作模式荣获“全国百佳信用案例”;为全区1206家社会组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3A级社会组织16家,4A级社会组织10家,5A级社会组织4家,27家社会组织失信信息被列入信用档案,宝安是目前全国唯一可以出具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地区。

宝安日报记者 韩翀 通讯员 周婷婷 刘悦 文/图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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