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郑茵茵)根据宝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在宝安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法律法规对残疾人合法权益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实现“弱有众扶”,助力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4月1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并开展专题授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瑛参加会议。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人口抽样调查的残疾率和宝安区2019年发布的常住人口数测算,宝安区常住残疾人9.84万人,其中户籍残疾人1.73万人,约占全市的八分之一。本次执法检查于今年3月至8月开展,将重点检查8个方面31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区政府责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劳动就业、残疾人文化生活开展、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责任落实等。

结合宝安区实际,区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选取了区社会福利中心、区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宝安区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区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中心、新安街道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特殊教育学校、沙井荣根学校、沃尔玛购物广场罗田店、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九个具有代表性的场所开展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还会向宝安区残疾人和社区发放《残疾人保障法》落实情况调查问卷,全面了解《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刘红瑛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本次执法检查,不仅是人大所责,更是群众所盼、大局所需,是推动宝安全面落实中央精神的客观需要。执法检查组要把握依法原则,确保程序合法,深入研磨法律,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目的,突出问题导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推动《残疾人保障法》在宝安全面落实到位。

动员会后,市残联办公室主任、“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黄发科就《残疾人保障法》为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专题授课。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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