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瓶装燃气送气作业指引
关于印发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瓶装燃气送气作业指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瓶装燃气企业:
为加强瓶装燃气送气作业环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打好城市燃气疫情防控攻坚战,我局制定了《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瓶装燃气送气作业指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瓶装燃气送气作业指引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代章)
2020年2月12日
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瓶装燃气送气作业指引
为加强瓶装燃气送气作业环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打好城市燃气疫情防控攻坚战,特制定本指引。
一、送气工人每天至少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到就近定点救治医院就诊。
二、送气工送气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
三、送气工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一律不得进入物业小区,在小区大门口做好空实瓶交接工作,落实无人员接触要求。如确因特殊事由需入户安装的,应经所在物业公司报备后方可进入户内。
四、如用户属于隔离人员的,送气工一律不得提供上门安装检查,由社区专业隔离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送气工应及时对回收的气瓶进行清洗和消毒,重点对气瓶护罩进行消杀。
六、送气过程中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域,与用户沟通至少保持1米距离,内防输入,外防扩散。
七、对未能入户为用户更换钢瓶的,要以微信、短信或书面等形式告知用户更换钢瓶注意事项。
八、燃气企业应做好站点负责人、送气工防护培训工作,保证各项防护物资齐全,确保人员安全。
九、燃气企业应做好站点监测员的疫情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培训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
十、对未落实《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瓶装燃气送气作业指引》要求,出现送气工感染或疫情扩散的,一律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