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发布《疫情防控“十不得”法律提示书》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罗洁娜)疫情当前,科学决策亟需法律先行;科学治疫,也要依法治疫。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宝安区司法局多渠道多手段为宝安市民、用人单位及时送上法律服务。

2月2日,宝安区司法局在《宝安第一课》电视频道开设《局长说法》栏目的基础上,开展疫情防控“权威说法”,针对疫情期间有哪些必知的法律知识等,区司法局副局长洪毅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资关系,区司法局在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第一时间梳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相关法律问题处理操作指引》并印发至全区各级各部门,指导相关用人单位参考使用。

此外,区司法局制作了《疫情防控“十不得”法律提示书》,在宝安电视台、宝安广播频道进行滚动播报,并印发至宝安区各街道、各社区,充分利用微信群在各住宅小区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居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判断力,守法抗疫。

疫情防控期间,区司法局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公证预约咨询热线,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居民可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进行咨询与申请,或拨打27786696进行咨询与申请。社区居民也可通过电话、网络和书面方式与社区法律顾问联系,第一时间获得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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