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两位副区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等与新任命人员合影。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文 记者 宋璐/图)12月13日下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组织常委会委员集体学习《审计法》,审议相关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献荣、毛伍元、欧瑞志、刘红瑛、苏喜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区长柳丹,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夏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厚雄,10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3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学法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郑阳作《审计法》专题讲座。郑阳介绍了审计的历史发展、《审计法》立法意义、审计法的特征和主要内容等,对审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阐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据了解,围绕近两年宝安区在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得分偏低、其中“行政执法”指标失分较多这一工作短板,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监督的这项监督议题。法工委围绕行政执法涉及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开展了深入调研,特别对七个主要执法部门的27宗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

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建立梳理各部门权责边界的专门机构、多部门联合执法严管电动车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对标“法治城市示范”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定期梳理更新权责清单,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宝安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去年12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经过一年的时间,检查组梳理的隐患、问题70%以上得到有效解决或正在解决。

围绕上述报告,人大代表们提出加快轨道工程建设、实现羊台山路和石清大道全互通、推进规范交通文明执法等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快推进还未整改或因冲突暂缓整改的项目,进一步提升宝安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建设先行示范区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议审议了《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街道人大代表会议制度的决定(草案)》。据了解,建立街道人大代表会议制度是宝安人大的创新之举,旨在通过此项制度,为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和街道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支持街道办事处工作创造平台和条件,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更好地服务选民和群众,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产、生活、生态问题的有力抓手。街道人大代表会议将每年召开一次,会期一天,当年7月下旬或8月上旬举行;期间,人大代表将听取、评议街道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朱恩平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李懿、蔡凡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黄曙光、莫翠清为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燕罗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黄建军、彭宇平相关职务。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要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履职、为民履职、廉洁履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廉洁从政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宝安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贡献力量。

会议向上述新任命人员颁发了证书,新任命人员依法向宪法作出了庄严宣誓。



[责任编辑:舒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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