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矛盾纠纷多元调解23条措施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8年8月,姚任书记率队调研新安司法所。

宝安法院综合法律服务大楼的效果图。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 和谐稳定,是老百姓安居之本,乐业之基。 日前,记者从宝安区委政法委获悉,《宝安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鲜出炉。《若干措施》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对接、奖惩机制、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结合宝安实际,提出23条具体措施,通过做强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做好诉讼对接、做细奖惩机制等五大举措,走出一条颇具宝安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据悉,区委区政府对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姚任亲自谋划、亲自调研、亲自推动、全程把关。早在2018年8月,宝安区委书记姚任亲自带队到新安司法所、宝安法院进行调研,对培育宝安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发挥法院司法调解作用,为辖区提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提出总体思路。在区六届四次党代会报告中,姚任再次提出要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打造新时代宝安“枫桥经验”。今年7月18日,姚任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并对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做强人民调解 培育特色人民调解品牌

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从《若干措施》中来看,宝安区在强化区司法局牵头统筹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建立三级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充分调动专职调解员、社区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要求其每月参与调解不少于当月纠纷案件总量的30%。

鼓励高质量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原有医调委、婚调委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群众诉求、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物流寄递、社会治安、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探索在物业小区、大型工业区设立人民调解室,推动社区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到调解室挂点轮值。

建立区、街道两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将热心调解工作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代表、老政法干警)“五员”(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长)等社会贤达,纳入区、街道两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培育宝安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大力推广“西乡说事评理”机制,鼓励支持调解员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广新安“梁姨调解工作室”、福海“曾景雄调解工作室”、福永“福青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年底前各街道至少成立1家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发挥特色调解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做实行政调解 率先设立十大行政调解组织

做实行政调解,包括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跨部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责任、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前先期行政调解、建立信访和行政诉讼倒查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等五项措施。

其中,宝安将以区人力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等10个单位为试点,分别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托法律顾问和相关科室,设立行政调解室,着力开展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行政调解工作。

《若干措施》指出,在依法作出裁决处理和行政复议决定前,应当依法先行组织行政调解。在仲裁结果执行前,由职能部门根据当事人意愿,适时再次组织行政调解,力争做到能调尽调。同时,建立信访和行政诉讼倒查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对没有组织开展行政调解的,将对其进行提醒、警示。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跨部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责任”,涉及跨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区检察院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处。对调处不成的,按控告申诉流程办理,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等内容。

做优司法调解 宝安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

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实现这一目标,宝安将建设集“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诉讼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和门诊式纠纷化解中心。大力推行矛盾纠纷先行调解模式。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告知制度,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时,法院立案人员应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需求,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全流程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区法院在诉讼前,强化联调工作,创新开展专业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在诉讼审理中,突出法官专业职能,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审查确认。在执行阶段,健全执行和解机制,加强诉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执行效率。积极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诉讼立案后,在开庭审理前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接受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调解阶段、调解结果等,适当减免诉讼费用。

做好诉前对接 完善“多元调解”信息系统

做好诉调对接,让当事人快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做好诉前对接,《若干措施》具体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开通诉调对接绿色通道,为已在区司法局登记备案的调解组织开通绿色通道,对其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由区法院安排专人对接,并在15日内审查确认,对重大敏感案件在5日内予以加急优先处理。

二是切实保障调解效力,对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三是提高司法确认比例,通过加大调解案件司法确认量,实现本年度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率达到10%以上。

四是完善提升“多元调解”信息系统,将区司法局现有的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延伸至各街道、各社区、各行业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行政职能部门调解委员会,打通与区法院、基层法庭的信息通道,2019年底前实现远程司法确认全部互通,实现“一案一档、在线分拨、在线跟踪、在线考核”,探索法律适用网上指引、工作绩效网上考核、调解成效网上评价。

做细奖惩机制 建立评选机制

据《若干措施》,宝安将建立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律师、金牌调解室评选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如每年开展“十大金牌调解员”“十大金牌调解律师”“十大金牌调解室”“十大优秀调解案例”等评选活动。

制定调解员补贴奖励办法。对成功调处案件的调解员给予奖励和司法确认补贴,调解不成的给予适当补助,对义务参与调解工作的给予交通、误工、误餐等补贴,对年度“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律师”在积分入户等方面优先考虑。

建立调解员及派驻机构“黑名单”机制。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差、考核不达标的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及其派驻机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纳入全区“大诚信”系统,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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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若干措施》的主要亮点

《若干措施》主要有三大亮点。

一是既做强长板,又补齐短板。宝安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经过多年广泛实践,探索了“西乡说事评理”机制,创办了一批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诉前联调”工作,在全市首创了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这些创新举措在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都得到了固化提升。此外,针对我区行政调解工作相对滞后的短板,提出了五条针对性的补强措施,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跨部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的责任,提出在全区十个行政单位先行设立行政调解组织,明确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前必须先期行政调解,建立了信访和行政诉讼倒查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等。

二是既结合实际,又大胆创新。比如,在行政调解组织试点的确定上,结合实际,选择了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区人力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教育局等十个单位,先行先试;在工作机制上,创造性建立了区司法局每年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区委政法委员会报告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制约机制上,要求各街道人民调解室专职调解员、社区驻点律师及法律顾问,每月参与调解不少于当月纠纷案件总量的30%,并将其参与调解工作情况列入服务合同和考核评价的核心内容。同时,建立了调解员及派驻机构“黑名单”制度;在激励机制上,建立了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律师、金牌调解室评选机制,制定了调解员补贴奖励办法等。 三是既充分发挥三大调解组织的主体功能,又注重诉调对接。为做好诉调对接,《若干措施》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包括:开通诉调对接绿色通道,区法院为在区司法局登记备案的调解组织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安排专人对接,重大敏感案件5日内予以优先办理;对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提高司法确认比例,力争年度调解达成的协议司法确认率达10%以上;完善提升“多元调解”信息系统,实现三大调解案件“一案一档、在线分拨、在线跟踪、在线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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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打造“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和谐,一座城市的温度;法治,一座城市的名片。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高追求,对纠纷解决也有了更多元、更高效的需求。为了推动引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宝安法院吸纳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经过七年的探索积淀,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于2018年1月16日诞生在宝安。

据介绍,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如同“法律版”的政务服务中心,将人民群众最常见、最需要的法律需求集中到中心,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群众遇有法律难题或纠纷时,来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就有专业的引导人员提供咨询与引导,群众可根据纠纷类型和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的救济渠道。

目前,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职能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如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服务、法律宣传培训、法律援助即法律咨询服务;诉调对接,如专职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智库服务、仲裁;诉讼服务,如诉讼引导、登记立案、查询咨询、材料转收、查阅卷宗、预约法官、信访接待,诉讼收、退费,快审快执。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运行以来,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呈现出五大亮点:一是这里集合了公证、法律援助、和解、仲裁、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渠道和法律救济途径,方便人民群众按需选择;二是该中心已入驻医患纠纷调解团队、商事案件调解团队、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团队、家事案件调解团队、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团队、劳动争议调解团队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该中心具有义工调解平台、心理咨询调解平台、社工调解平台、律师调解平台供群众选择;四不得不说说该中心的“一二三”联调原则,即每件联调案件必须有至少一名调解负责人;五是联调人员至迟应在受理纠纷后第二天约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一时未能找到当事人的,应在不同时段至少打三次电话预约当事人,一时未能联调成功的,至少使用三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此外,该中心还选用了第三方中立评估机制,用于专业性强的案件,比如知识产权案件、医患纠纷案件等。目前,该机制已成熟运用于医患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将迎来升级改造,目前,已在宝安区龙井二路与建安一路交叉处选取一处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的已有物业大楼进行装修,届时,一座颇具现代化、国际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和“门诊式”纠纷化解中心将更好地发挥其阵地作用,服务宝安群众。

宝安日报记者 韩翀 通讯员 赫永生 冯顺(图片由宝安区委政法委提供)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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