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公布7个单位巡察反馈情况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通讯员 张鹏云)2019年2月25日至4月15日,宝安区委开展了第五轮巡察,4个巡察组对新桥街道及其7个社区、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住建局、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文联党组织进行了巡察。近日,区委各巡察组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分别向7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区文体旅游局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

巡察发现,区文体旅游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存在一定差距;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健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局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偏老化,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够;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

区文联党组: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巡察发现,区文联新思想理论武装头脑不够,“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隐患较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公车改革规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存在;人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招聘临聘人员、财务监管审批缺位、财务管理费用畸高等问题。

区教育局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对公办学校小额采购、工程招标等监管不足。

巡察发现,区教育局党组主动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一定差距,对基层党建指导和监督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机关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公办学校小额采购、工程招标、财务管理工作长期存在的问题解决不到位,廉政风险较大;过紧日子思想意识不够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区城管局党组:

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不够严格。

巡察发现,区城管局党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局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不够严格,近亲属关系庞杂、人岗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所显现,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招投标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范不够到位。

区住建局党组:

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巡察发现,区住建局党组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不够强;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把关不够严,人岗不符问题仍有存在;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够强,周转房管理较为混乱,公租房申请把关不够严格;内部制度执行不够严,廉政风险隐患较大;下属事业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仍然存在。

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党组:

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存有差距,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巡察发现,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党组党建工作力度不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而不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强,对政府物业的动态情况底数不清,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选人用人、工作机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作风较为松弛,租金收缴工作不力,日常租赁管理工作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

新桥街道党工委:

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巡察发现,新桥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存在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有所弱化;党建引领新时代基层治理存在不足;财务管理方面“松软”问题突出,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新桥街道7个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委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巡察发现,新桥街道7个社区党组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到位,社区党委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实效有待提升;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室面积超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股份公司违规对外提供贷款担保、存在大量账外资产等,集体资产管理隐患较大;财务管理漏洞较大,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报销审核不严等问题;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违规拆分规避招投标,“陪标”“围标”等问题凸显。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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