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高认定奖励今起开放申报啦!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徐文洛)记者从区科技创新局获悉,第二批国高认定奖励于今日开始申报。此次奖励丰厚,符合条件的宝安企业可千万别错过!

此次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申报主体属于企业,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但未获得过本类奖励的企业;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在本次申报之日前领取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宝安企业,需进行网上填写信息和提供纸质材料两大步骤。网上申报方面,企业可登录网站(https://sticapply.sz.gov.cn/)填写相关信息,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时;纸质材料方面,企业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在线填报的申请书;企业应提交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材料应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要求一式一份,按照以上材料顺序胶装订成册,提交至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1日18时。

欲申报此次认定奖励的宝安企业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申报步骤,相关细节可通过邮箱kcjtzfzk@baoan.gov.cn或电话29998797、29996029联系投资发展科业务进行了解。

奖励标准

●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起(即2018年4月18日)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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