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保护令 让关爱更有力量

“宝安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获评深圳关爱行动“十大关爱事件”

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负责人邱碧媛(左一)在颁奖晚会现场。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吕静文/图)5月20日晚,“2019感动深圳”——第十六届深圳关爱行动表彰晚会在深圳广电集团演播厅举行,晚会对荣获深圳关爱行动“十大关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宝安法院发出深圳市首份儿童人身保护令,作为深圳市首起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拓展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事件,被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评选为2019深圳关爱行动“十大关爱事件”之一。

2017年底,深圳市公安局牛湖派出所向宝安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未成年人凌某身上有多处伤痕,其父母亲存在殴打孩子的行为。经法医鉴定,孩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受理该案后,对受害者凌某所在家庭、社区展开社会调查以查明其受伤的原因。调查发现凌某父母存在用手或衣架、扫帚等物品殴打凌某的行为。根据查明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该院于2018年1月31日,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对凌某实施家庭暴力的民事裁定。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法庭对凌某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普及了法律、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

作为深圳司法机关签发的第一张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意义重大,不但彰显出政府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更向公众传达出明确信号,即通过打骂等方式虐待孩子是违法的,这种暴力行为是不被允许、不可接受的,施暴者也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更值得点赞的是,人身保护令的发布具有示范带动效应,让更多的司法部门形成共识,彰显社会正义,鼓舞了公众的信心。

该裁定作出后,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组织两次家庭走访,跟进凌某身体恢复情况及其父母的改正情况。此外,安排社工开展不定期跟进、回访,切实督促改正,并帮助解决凌某家庭困难。女孩家庭所在社区街道、妇联不定期上门探访慰问,持续关注女孩出院后生活境况。目前,凌某生活一切良好。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的一大亮点是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赋予司法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武器”。法院签发保护令虽然看似一纸文书,但正是这一纸文书让“保护”终于有了司法的保障,让关爱之路走得更加铿锵有力。

关爱未成年人这条路任重而道远,该案中,在法院的协调联动下,公安、妇联、教育部门等配合默契,最大限度保证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对于法院而言,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受害儿童也仅仅是关爱的开始。“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需要监督保护令的执行,需要解决入学问题,需要福利救济、持续的心理咨询等,这是我们努力的方面,也是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比如协助公安机关及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依法处置被申请人正在实施的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与民政局、司法局、妇联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从对未成年人心理机制较为了解、善于沟通技巧和调查方法、具有法律或社会工作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当中,选聘专业人士担任社会观护员,观护未成年人的庭后生活状况;推动民政部门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场所;并同妇联、社工站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联合回访帮扶制度,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少年综合审判庭负责人邱碧媛说。

关爱未成年人永不止步,今天的一小步才能成就明天的一大步,宝安法院将大力探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深度运用和与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深入人民群众,增强普法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人身保护令将如何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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