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能力现代化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澍农作报告。

8月13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澍农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上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关于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

吴澍农在报告中指出,2020年上半年,区检察院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要求,建立涉疫情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探索检察机关参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途径及方式,在全国率先创立“12309检察服务呼叫中心”,举办申请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在12个派出所及侦查大队设立检察官派驻办公室,搭建“派驻+巡回”监督模式,推行检察官驻法制监督工作模式,构建“1+N”自主培训教育体系,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接下来,区检察院将对标区委“打造‘五个率先’的先锋样板城区”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推进侦查监督能力现代化。

一是持续深入探索集约化工作模式。依托刑事检察系统集成设置的改革探索,结合工作实际,最大程度地发掘集约化改革释放的活力和潜力,努力形成可复制的侦查监督工作经验。

二是试行立案监督评审小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立案监督评审小组,对驻派出所、驻法制监督以及办案中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进行合议评审,对经评审认为应作立案监督的线索,转交相应刑事检察部门审查办理,以统一监督标准,提高监督质效。

三是拓展侦查监督的范围。加强对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执行监督以及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准确适用撤案监督,依法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

四是争取实现信息共享。积极争取上级机关的支持,实现检警双方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捕、起诉、判决等情况的案件信息共享。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忠诚本色。通过开展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实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方式,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专家型人才,提升综合素养和专业素能。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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