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第二批“宝车乐购活动” 个人购车补贴开始申报

受理时间: 2020年6月8日—6月22日

记者昨天从区商务局获悉,宝安区促进消费系列活动之“宝车乐购活动”第二批个人购车补贴开始接受申报,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6月8日—6月22日。

4月9日,宝安区重磅发布《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宣布将通过“宝i企”小程序,向市民发放总金额2亿元的各类消费代金券。促进消费措施包含8大项,其中汽车消费是促消费行动的一大重点,宝安区计划安排6000万元,鼓励消费者在宝安区购买汽车并给予消费补贴,同时对在宝安区组织车展的单位进行补贴。

《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第五条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市民在符合参与“宝车乐购活动”条件的宝安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或新能源新车(均不包括货车、客车),裸车价(不含税价)在20万元以下的给予每辆5000元的消费补贴,购买裸车价(不含税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给予每辆1万元的消费补贴,1人只限领取1次车辆补贴;市民凭购车发票通过销售门店统一向宝安区商务局申领补贴。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操作细则,区商务局于6月8日开展“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第二批)申报工作。市民需提交的基本材料包含:《个人购车补贴申请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包含: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区商务局发出的《关于开展“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第二批)申报的通知》要求:汽车销售企业负责通知并收集汇总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本企业购车的市民需提交的基本材料,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和具体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并把以上材料按《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个人基本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每一页材料应加盖公章。个人购车补贴(第二批)受理的对象为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6点后至5月31日24点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以及个人购车补贴(第一批)因资料不全暂不予通过的个人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第二批)受理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8日—6月22日。汽车销售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宝安区商务局(不接收快递),地点: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210室,刘小姐收,联系电话:27848160。《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文档可压缩发送至邮箱:bajck@baoan.gov.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公司序号+公司名称+个人购车补贴申报资料+第二批”。在受理申报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的个人消费者,自动纳入下一批次。

宝安日报记者 林子权 通讯员 杨路辉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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