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机构验收合格可开展业务 可自愿申请复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梁修明)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获悉(以下简称学生返校专班),为积极稳妥做好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安全有序复工,工作专班发布了《关于做好校外托管机构有序开展托管业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自2020年6月9日起,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托管业务的校外托管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宝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可以开展托管业务。
《通知》指出,各校外托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托管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学生返校专班提出申请。各区学生返校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本通知要求对校外托管机构组织评估验收。校外托管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托管业务。
《通知》强调,一要明确责任,各校外托管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外托管机构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接各区学生返校专班,主动服务校外托管机构,指导协助开展检查验收及公示工作。
二要属地管理。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托管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托管业务评估验收与审批。
三要强化指导。各区学生返校专班要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员工和学生,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复工以及参加托管。
四要扫码登记。对校外托管机构出入人员(员工、学生、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
[责任编辑:谢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