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宝安蓝” 宝安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为期14天,首次行动检查工业企业102家,下达监察意见书37份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李梦霞)直插现场不打招呼,直面问题不掩盖子,全面检查不留死角,限期整改不走形式……5月30日,为期14天的宝安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正式启动。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了解到,为贯彻宝安区委书记姚任“以治水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指示精神,落实《2020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宝安区2020年“气九条”》部署,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气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宝安区大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5月30日起至6月12日开展为期连续14天的宝安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重点检查涉 VOCs工业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旨本轮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涉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扬尘防控工地企业、堆场及水泥中转站、非道路移动机械、电镀线路板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油站储油库、餐饮企业、汽修企业、锅炉企业等重点监管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排放等环保守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辖区废气排放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气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宝安蓝”。
据悉,此次行动主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与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环保守法及依法排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做好此次执法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对执法时间、对象、检查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由全体领导班子分别下沉督导,适时率队到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各管理所全员出动对各自辖区内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充分利用市监测站宝安站、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力量,每日根据监测人员安排情况,错时对辖区不同类别的废气排放企业开展执法监测和检查。
不打招呼突击检查首次行动于周六正式打响
行动前,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会议传达了宝安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2020年第三次会议精神,对此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部署。
会后,由宝安管理局领导班子率队,兵分六路对辖区涉VOCs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他管理所自行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奔赴各自执法辖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制定VOC“一企一策”和实施专项整治情况,VOC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工业涂装企业是否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要求安装VOCs在线监测的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生产同步运行,以及监测VOCs企业废气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
仅5月30-31日短短两天时间,此次行动共出动了执法人员756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04家,废气监测采样15次,下达监察意见书54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宗。
据了解,接下来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依次开展扬尘防控工地企业、堆场及水泥中转站、非道路移动机械、电镀线路板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油站储油库、餐饮企业、汽修企业、锅炉企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为宝安区大气环境提升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首次检查行动现场:直面问题、依法查处
当天,一组执法人员来到沙井街道绿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检查,发现VOC废气主要在注塑和喷漆工艺,喷漆全部改为水性漆,安装在线工况设备装置并联网,但车间大门密闭措施不完善。执法组现场要求企业务必安装VOC在线监测设备,建立在线中控专人监控,运用科技化手段落实废气全流程管控;对车间密闭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立即整改,防止废气逃逸。沙井管理所随即下达了监察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某企业车间集尘设施未启动
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来到福永街道,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家居公司作业车间存在废气收集设施不完善、个别工作台无集气罩、废气收集不完全等问题,福永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监察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下午,该执法组还发现福海一家企业存在一楼拉丝车间和成品仓库大门未落实密闭措施、仓库废气未落实收集治理措施等问题,并下达了监察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在松岗街道,执法人员检查某包装企业时,发现该企业使用水墨进行印刷,但现场未能提供原辅料 MSDS检测报告,已现场要求企业联系供应商提供报告,并联系VOCs专家对生产工艺进行现场核实,明确VOCs整治标准。此外,执法人员发现某模具企业 UV光解无法正常运行、危废暂存点未完全落实“三防”措施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下达监察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监管部门要做好整改跟踪。
其他检查小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书面下达整改要求,督促限期落实整改。如新安、西乡检查组对某企业注塑废气未收集处理问题、某企业有回流焊工艺且未办理环保批文问题、某纸品企业印刷废气收集不完善问题,均现场下达监察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石岩检查组对一批企业的注塑车间、 UV车间废气未落实有效收集问题及未完成“一企一策”等问题下发监察意见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