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打造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体系

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劳资纠纷调处,确保矛盾解决在基层。

员工李某因患重病,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病假工资、医疗补助金等共计36万元,因与公司协商无果,最后诉诸劳动仲裁。福永街道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得知后,积极介入调处,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形势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多方因素影响,劳资矛盾凸显,劳动争议案件量持续增加。上述案例,成为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在化解劳资矛盾中的基础作用,创新构建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一个缩影。

而随着“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协同——企业参与”新型调解网络的建立,区内诸多劳资矛盾被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

整合资源

成立区级劳资纠纷联调中心

区人力资源局着力整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信访等多部门资源,成立区劳资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重点针对重大、疑难劳动争议和群体性劳资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实时掌握发展态势,集中研判定性,各相关职能部门无缝对接,群策群力及时有效化解各类劳资矛盾。

今年上半年,区人力资源局劳资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7件,调处重大劳资纠纷3宗。

立足基层

将调解向街道、社区延伸

区人力资源局依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10个街道仲裁派出庭建立调解室,针对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全力推行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变“开庭审理”为“调解服务”,协助群众息事止讼。

今年上半年,10个街道派出庭共调解案件1976件,调解率达53%。

为将劳资纠纷调解向街道、社区延伸,该局还在全区推广沙井、新桥“劳动分站”模式,在社区、劳资纠纷多发社区、工业园区建立“劳动分站”,进一步将劳动管理及调解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劳动分站”信息掌握快、情况摸排清、调解更便捷的优势,第一时间介入劳资纠纷调处,确保矛盾在基层解决。

源头预防

筑牢劳资纠纷案件调解防线

结合各区域性发展特点,区人力资源局牵头在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街道商会、台商协会等22个商会、行业协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治自律作用,以点带面规范整个行业(区域)会员企业的用工行为,把大量劳资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

各商协会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处劳资纠纷案件238宗,涉及会员企业劳资纠纷案件量大幅下降,取得“抓住龙头,带动全面”的良好效果。

不仅如此,该局还借力工会组织,在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以员工代表、企业代表与企业工会代表等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企业预防化解劳资矛盾的主体责任,有效降低劳资纠纷案件进入信访、仲裁、诉讼环节的几率。

制度引领

科学构建劳资矛盾调解机制

为科学构建劳资矛盾调解机制,区人力资源局充分整合人民调解、工会组织、社工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等力量,共享调解资源,多渠道充实劳动争议调解力量,现已建成由245名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员组成的专家库。

同时,已建立调解组织标识、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和调解员证书管理“六规范”,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争议法律知识、调解方法和技巧培训,实现调解员持证上岗、定期考评。

此外,创新“挂点直联”工作模式,委派仲裁业务骨干“挂点直联”调解组织,协助企业厘清劳资关系,规范用工管理,减小用工风险,处理内部劳动争议,实现劳资共赢。

宝安日报记者 刘正金 通讯员 王健 黄冠华文/图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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