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出“十招”避免道路频成“大工地”
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全面加强道路开挖监管
特建发综合管廊占道施工现场。
近年来,由于河流整治、管网建设、城中村治理、道路品质提升等市政工程密集开工,导致一些道路反复开挖,城市成了“大工地”。可以说,市政道路工程无序开挖和施工已是不少城市的顽疾。在今年的深圳两会上,部分道路反复开挖、施工扰民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今年年初,宝安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对市民交通出行的影响。按照“十条措施”,同一片区、同一条道路当年度的计划占挖施工内容及时序会进行统筹管理,尽可能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同时,通过加强执法巡查,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切实减少了乱开挖行为。
目前,宝安区还在制定道路挖掘及附属设施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公示制度,拟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公示曝光,提高路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强管理
为道路开挖“立规矩”
今年2月,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宝安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对重复开挖的路政进行加强监管和管理。同时,成立了由副区长朱恩平任组长,区发改、住建、水务、城管、交通、交警等2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宝安道路挖掘管理协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道路挖掘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街道办相应成立街道工作组,负责督导辖区内道路挖掘区域的交通疏解、交通安全等工作,以全面加强路政管理工作。
针对“十条措施”的具体要求,宝安以辖区十个街道为单元,分别召开协调会议,精细化统筹每一个片区、同一条道路当年度的计划占挖施工内容及时序。以统筹福海街道道路占挖计划为例,8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牵头主持召开福海片区相同道路开挖工期协调会。会议针对各单位申报的福海片区674项计划,涉及的49条相同道路开挖申请逐一梳理整合,凡是相同道路涉及多个工程建设单位占道开挖的,均由其中一家单位为申请主体,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由深及浅”的原则,自行与会议确定的申请主体协调施工,做到同一道路统一施工。
“十条措施”从统筹规建、主体责任、执法监管等多个方面,全过程优化道路挖掘项目的管理。比如,在统筹规建方面,严格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年度计划把关,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加强项目审查,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开挖、无序开挖问题。凡是同一路段存在交叉施工的,必须协调施工时序,做到同期施工、统一高标准恢复。
另外,建设单位被明确为道路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主体,要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交通疏解方案,并提前一个月在媒体及周边小区进行公示。施工项目还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疏导和交通安全防护设置,并定期巡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工作细节也在“十条措施”中明确,如施工告示牌上必须张贴复印放大的《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
严监管
积极营造执法高压态势
按照“十条措施”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牵头组织召开三次计划统筹会议,于年初收集汇总宝安区2019年度占用挖掘道路计划4329项,涉及道路1478条;于5月底完成收集各单位年中调整计划,在原有计划内核增1888项,删减227项,核定最终计划5990项,涉及道路2221条,该计划已于6月初在宝安区政府网上进行公告。除应急抢修等工程外,原则上不再受理计划外项目的许可申请。
2019年5月,宝安区印发《宝安区占用挖掘道路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政道路、城中村围合道路专项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会同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各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协同共治,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威慑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超许可范围占道施工、交通疏解不到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积极营造执法高压态势,做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切实减少乱开挖行为。
今年以来,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06人次,行动次数7656次,共发出各类路政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通知书134份。其中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案件共120宗,处罚款金额64.45万元。宝安交警大队共巡查占道施工点1032处,发现占道施工隐患508处,开具整改通知书429份,处罚相关违法占道施工行为79宗。
通过强有力的执法震慑,各单位已形成“占道施工要申报”的行动自觉。据统计,2019年1-8月,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共受理占用挖掘道路申请441宗,同比2017年增长105.12%,同比2018年增长293.75%。
齐点赞
严惩违法受代表委员肯定
6月6日,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会同宝安交警大队开展第一次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本次行动现场查处深圳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用道路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10万元,并依法对负责人并处5000元罚款。6月27日,该局再次会同宝安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福永街道办开展第三次联合统一行动,同时邀请宝安区政协监督特约小组共同参加整治行动,主动接受政协监督。
8月20日,根据市民反映,建安一路与龙井二路交会位置存在重复开挖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人行道上的一棵大榕树旁有一个深约1米的深坑,周边的地砖都被掀开,堆在护栏边。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的执法人员正在现场,一辆搅拌车正在往深坑里倾倒混凝土,把深坑填埋。工作人员在填满深坑后,对周边的人行道进行了恢复。
据执法人员介绍,项目名称叫宝安区宝城片区深宝公用三遥环网柜等三遥与光纤覆盖专项工程,建设单位是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占用挖掘建安一路(北行)人行道未取得占用挖掘许可证。据此,执法人员对项目施工单位金铸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处以5千元罚款。
“为宝安交通局点赞,昨天举报道路开挖,今天就把罚单送到违法人手上!全民共监督,道路共维护。”在微信朋友圈中,市、区人大代表陈锦花为严查严管、行动迅速,及时处理市民投诉的宝安交通执法工作点赞。此外,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都对处罚重复开挖的工作表示支持,“反复开挖影响老百姓生活,处罚及时值得称道!”
全覆盖
加强监管触及各个城中村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收到市民反映投诉道路开挖负面舆情共73项,其中37项为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因存在缺位管理问题,导致各管线单位无序开挖、反复开挖,严重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及交通出行。
为加强城中村围合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使全区道路管理全覆盖、无死角,6月20日,宝安区副区长朱恩平主持召开交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城中村围合道路占挖管理工作。会议议定,宝安区道路占挖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区道路挖掘管理协调工作组负责全区道路挖掘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各街道办具体承担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的挖掘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涉及占用挖掘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的,施工单位须提交交通疏解方案、施工组织方案、道路恢复方案等材料,经各街道办同意后方可占道施工,确保城中村围合内公共道路有序开挖,及时恢复,减小道路开挖对居民的影响。
根据“十条措施”具体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已制定《宝安区道路挖掘及附属设施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出文征求区各相关单位意见,待征求意见后将向社会公布。该文件将“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或未修复因占用道路损坏的城市道路”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占道施工违法程度、情节与危害后果等,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公示曝光,增强路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刘明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