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开展汽车4S店消费维权警示培训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区消委会主办,汽车4S店从业者300余人参加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苏泳娴)今年年初,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发全民关注,“奔驰维权”话题持续登上各大媒体和网络热搜,这一事件推动了公众对消费现象的较大关注,网友议论纷纷。本次事件最终以双方和解暂终,但广大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如何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在自己身上。

为避免此类事件在宝安出现,6月12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组织全区各大汽车城、汽车销售4S店、汽车美容店等管理人员、销售人员300多人,在明金海宝立方国际酒店开展了消费维权警示培训会。举办本次培训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普及“新消法”,宣传和引导消费者树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共识。同时,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倡导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此次培训由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刘俊斌主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消保科科长李泳和作开班发言,他表示,希望全区4S店做到“懂法规、能调解、会监督”,练就消费投诉调解的硬功夫,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各种消费投诉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共同维护好市场经济和社会环境的稳定发展。

市消委会维权研究院赵星海博士在培训会上分享法律法规、应用技巧、实战经验等教学内容,详细解读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三包》规定、格式合同中如何实践运用,并就实例讲解消费者解决争议鉴定检测难的方法和途径。他指出,经营者要创新性做好企业发展工作,树立品牌意识,诚信守法经营。

市场监管委宝安局消保科何珍瑜老师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条例各大4S店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应做到让消费者购车过程中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和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她表示,收取贷款服务费,按揭手续费等费用应在店内明码标价口头,书面明示告知消费者,各项收费做到不隐瞒,努力提升消费者的放心度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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