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推进信用宝安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提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初,宝安区委书记姚任提出要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信用在“住房建设、市场监管、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精准监管,着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一年时间即将过去,日前,本报记者走访发现,相关业务部门在各自领域大胆运用信用手段,完善监管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诚信+住房建设”实现住建管理主体全覆盖

2018年6月,宝安区住建局出台了《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领域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并相继印发燃气行业、物业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招投标领域、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等五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形成“1+5”信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住建管理主体的全覆盖。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以信用信息归集、披露、评级、分级分类管理的信用管理手段广泛应用于燃气行业、物业行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招投标领域、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并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宝安区住建局已将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点)、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等纳入信用管理,实现瓶装燃气和物业管理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全覆盖;初步建立企业执业信用档案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信用档案,将144家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录入智慧住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线上自动生成企业和工程师执业信用档案功能;优化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评价及信用应用,进一步强化“两场”联动,营造良好招投标市场环境;发布《宝安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信用信息采集、公布、评价及应用以及企业良好、不良行为信息评分标准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此外,今年2月,该局还发布相关补充细则,对混凝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做出相关补充。

2019年4月22日,宝安区住建局对某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新旧物业交接过程中不配合行政管理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计划按照《宝安区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给予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扣分,以此发挥信用在行业管理的震慑作用。

记者获悉,宝安区住建局在“1+5”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基础上,已建立信息化诚信评价管理模块,并将相关数据归集至智慧住建综合监管平台及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住建行业信用评价信息的互通共用,进一步优化住房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化水平。

“诚信+市场监管”进一步优化宝安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加大商事主体的信用监管力度,推动信用工作有序开展。

记者获悉,该局已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等方式,逐步建立起商事主体信用记录。截至目前,该局归集到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计109740条,其中包括资质及许可信息108913条,行政处罚信息770条,荣誉信息45条,监管及警示信息12条,并将按照周期及时更新区信息平台数据。

在此基础上,该局另辟蹊径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不断创新事前信用监管。譬如,该局对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在申请注册登记、许可审批业务时,加入对“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合法使用权承诺”、“微小餐饮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承诺”等,在质量标计、知识产权、农业方面产业资金资助中申报单位作出服务期限的信用承诺,在开展信用修复时要求失信主体作出信用承诺等,并通过信用网站对外公示,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目前为其他部门提供法人及自然人征信查询共计149批次16185家次。根据“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该局已办理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修复14家共计23宗。

“诚信+安全生产”实现智能化“一键式”联合奖惩

近年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为抓手,探索构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的闭环管理。目前,该局正打算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政务服务系统,在行政审批流程中嵌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查询核查步骤,直接批量查询申报对象的信用信息,希望通过系统确认奖惩对象和措施,实现智能化“一键式”联合奖惩。

今年8月,深圳市某企业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宝安区应急管理局随即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纳管期限1年。

记者获悉,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所有行政处罚数据均从实际执法过程中产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通过录入、审核及审批三级核实确认无误后录入系统。行政处罚及“黑名单”信息目前已按照省数据归集的相关规范制定相应字段及字段格式,可直接与“信用宝安”对接,对接完成后可实现行政处罚、黑名单数据实时同步至“信用宝安”,这一同步工作预计于今年11月完成。

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该如何进行解除和修复?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并达标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成绩突出可申请提前解除“黑名单”。如此一来,既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水平,又起到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教育作用,同时推动了社会诚信工作的开展。

针对企业修复信用问题,该局已制定并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并在该局官网、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布了修复的相关指引,可协助指导当事人修复相关处罚记录。

“诚信+交通安全”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把交通违规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严重交通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列入失信名单,提高违规违法成本。”今年以来,宝安交警大队积极探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营造城市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据了解,宝安交警大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4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纳入信用目录,编制出宝安区道路交通领域信用目录,且实现数据每月动态更新。同时,该大队已将2019年11月以来宝安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1276条归集至“信用宝安”,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

宝安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监管是充分运用征信、评信、用信等信用管理方法和工具的过程,为促使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更好地落地,信用信息共享、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非常关键。对此,宝安区信用办将进一步完善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建立信用修复工作指引。

宝安日报记者 韩翀 通讯员 潘梦瑶

(图片由采访单位提供)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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