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在趣味活动中学习民法典

签名、留影、法治问答、游园活动……

社区居民回答民法典相关法律问题。

社区居民在“把民法典请回家”拍照打卡墙前合影。

“这不是我第一次参加宝安区的普法活动了,每年的‘12·4’宪法日活动和公司里的普法讲座都会积极参与,希望能学习更多法律知识。”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邓小姐正在领取她和10名同事在“把民法典请回家”拍照打卡墙前留下的靓照,她说,现在普法活动形式越来越多样有趣,也越来越贴近员工的需求了。

“这里有意思的社区活动真多,把民法典送到我们家门口,我再把民法典请回家,回去就给儿子、儿媳讲讲我刚出生的孙子享有哪些权益。”9月初刚从老家来宝安的吉奶奶说。

“胎儿尚未出生,所以没有继承权,对不对?”“应该不对吧?胎儿也应该有权继承啊。”“回答正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海华社区居民黄先生在“小明的一生”法治游园打卡活动中,跟随活动设置,走过人生之初站、未成年人站、成年入党站、成家立室站、创业奋斗站、养老继承站,在每一个站点回答与该人生阶段有关的问题,完成打卡获得奖励:一份法治礼包,“走完这一路很有感触,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与法律息息相关,了解这些民法典知识,可以帮助自己在每一个阶段把握好人生的方向。”黄先生说,他收获的不仅是一份实物的法治礼包,更是法治精神与对民法典的深入了解。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陈芳文/图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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