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政综合预算第三次调整获批

8月13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宝安区2020年第三次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宝安区财政综合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37.2亿元。

2020年1月至7月,宝安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445.9亿元、支出311.1亿元(不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据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复杂形势的影响,宝安区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开展,导致财政综合预算支出未达时序进度;与此同时,除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外,需进一步加大民转公幼儿园收回力度、加快推进新公办幼儿园建设、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补贴等重点工作,增支需求较大。

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增强政府部门的节约意识,强化内循环经济体系建设,让财政向支持科技创新、线上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倾斜,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监管,建立政府债务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宝安区经济受到较大冲击,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挖掘收入潜力,争取到了一定的地方政府债和抗疫特别国债额度,用于水污染治理、医院建设类工程项目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等,缓解了宝安区刚性项目支出压力。

会议认为,本次预算调整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宝安区支出的实际需要编制的,合法合理。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并及时将有关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继续保障区委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宝安区2020年第三次财政综合预算调整草案》。本次调整预算后,宝安区财政综合预算收支总规模增加37.2亿元,财政综合预算收支规模为686.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2亿元,支出规模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36.0亿元,包括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和养老院建设项目资本金收入,支出规模相应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模未调整。

本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2亿元,调整出可使用财力31.7亿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医疗卫生建设以及其它“六保”“六稳”工作,确保宝安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基本民生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36.0亿元,主要用于调增区投区建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指标、抗疫相关支出、水污染治理项目、医院建设类工程项目、“双宜小村”建设工程城中村管道天然气入户(楼栋管)工程等。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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