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刑诉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开展专题授课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刘静)根据宝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在宝安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宝安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当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先锋样板城区提供法治保障。
4月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刑诉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并开展专题授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喜金参加会议。
《刑诉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与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民主权利等基本权利的实现密切相关。今年3月至6月,区人大常委会《刑诉法》执法检查组将通过走访调研、听取汇报、抽查案件、问卷调查、庭审观摩、组织自查自纠、业务学习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刑诉法》和结合宝安区实际,本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六个方面工作,包括刑事诉讼体制机制建立情况,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情况,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情况,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情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以及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执法检查报告后,将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跟踪检查。
苏喜金强调,执法检查组要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紧扣法律查找问题,让法律落地,让人权得到充分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好关键环节,推动公检法司各部门落实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要加强学习、通力合作,提升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动员会后,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区人大代表肖鹰就《刑事诉讼法》为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专题授课。
[责任编辑:谢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