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发放全区首张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

宝安区正式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以科技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电动二轮车管理


宝安区举行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正式启动。

深圳新闻网宝安讯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刘玲)4月9日下午,宝安区在新安街道安乐社区举行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发放仪式,宝安区委书记姚任为市民发放全区首张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作为全市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宝安区将通过人车备案实名绑定等方式,以科技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电动二轮车管理,打造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据悉,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强化电动二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宝安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宝安区正式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4月9日-19日,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试点;第二阶段是4月20日启动宝安区新安街道所有社区的备案试点工作,争取4月底完成;第三阶段是争取5月底完成全区备案试点工作。

现场为 B00001号牌市民颁发车牌。

现场为 B00001号牌安装车牌。

电动二轮车管理问题一直是困扰深圳市交通治理、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城市文明的痛点和难点,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交通安全畅通秩序逐渐向好,道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但车、摩、电问题依然突出。宝安区交通安全管理在全市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制定了交通安全“宝九条”,于3月26日起在全市率先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市交安委会副主任、交安委办主任官尔杰表示,市交安委对宝安区的经验做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宝安区委区政府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宝安区启动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标志着深圳交通管理工作迈出了一大步,希望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市推广

新安街道安乐社区党委书记邓兰基表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安乐社区作为宝安区的试点社区,将坚决落实电动二轮车备案管理有关要求,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宣传普及,全面提高居民群众的技巧力,科学有序开展备案登记。

据悉,市民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易骑行”小程序,轻松完成电动二轮车备案,还可以前往所在社区电动二轮车管理办公室或联系社区网格员,他们将协助完成备案。备案标识制作费用由政府承担,物流企业同城配送标识按照国家邮政服务标准收取10元人民币。备案成功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发放正式标识,长期有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发放过渡标识。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后可置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4月8日起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将不予办理备案(以购车发票登记日期为准)。

区领导孟锦锦、柳丹、蔡凡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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